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狂歡詩學

狂歡詩學是感性把握世界真實的方法,基本精神是自由、平等、開放、變動、民間性。將狂歡詩學透過具體的感性語言表達出來,即是狂歡化,在作品中表現出狂歡式的常見手法有:具體地描寫狂歡節場景、將狂歡節的主要儀式移入作品中、轉化廣場上的人物關係、表演與對話等。因而狂歡詩學包含:一、作品展現的精神;二、作品內的狂歡式;三、人物間的關係、表演與對話。作品中的狂歡式係一切可見、被觀察與具體說明的行為、儀式與組成分子,比如加冕脫冕、錯置、食慾與排泄等,或是將馬戲雜耍等直接入戲,都屬之。人物間的關係、表演與對話,則是發生在狂歡節廣場上,經過轉化在作品中保留的部分,像是戲仿、雙聲、多聲部、對話等,必須透過對語言文字的分析才能把握。轉化是一種寓言的技巧,透過展現相似的組成,引起類似的心理感受。
狂歡節中的人物關係不同於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的人物關係是固定不變的,階級森嚴,然而在廣場上眾人平等,身份職業剝去後,人物關係沒有可遵循的規範,完全依照雙方的交際而定,因而是短暫的、隨時都在改變。
早在高夫曼(Erving Goffman)提出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之前,巴赫汀就曾說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日常生活,所有的日常生活都是經過粉飾的。表演無所不在,巴赫汀將人們在官方世界中的生活稱為第一種生活,而非官方的狂歡節則稱為第二種生活。第二種生活與第一種生活同樣重要,在狂歡日子裡,廣場生活就是全部,人們不可能有短暫片刻從其中逃離,狂歡節的時光與廣場不可分割,特殊的時空型構成生活的全部,即便荒誕絕倫也是絕對真實;一種由理性主導、另一種由感性支配。廣場交際行為帶著誇張的戲劇性,透過模仿、諷刺、嘲笑加以呈現。
廣場上的對話構成人物關係,對話在平等下展開、自由岔題,每個聲音都同樣重要,意見紛陳、互不相讓。不論是詼諧或是詛咒,話語通常都另有所指,具對立的雙重意義。除了人物的對話外,複調與雜語的概念也影響情節構成。模仿與諷刺也唯有透過語言,才能對所有一切文類加以戲擬。語言表現出:粗俗、肉欲、詛咒天堂、物質化的傾向、甚至前後矛盾,這些來自民間的瘋狂特質,是狂歡化文學中不能缺少的部分。語言甚至可以說是狂歡化文本中最重要的部分,因為透過文字對各種語言的模仿,才能將民間日漸消失的狂歡節世界感受保存在文本中流傳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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