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路權

路權應該是屬於全體用路人的
並不是只屬於汽機車而已
今天如果有人腿腳不方便 或是坐輪椅 或是推著大件行李
還要求走到遙遠的行人穿越道
或是根本沒有行人穿越道 而必須上上下下天橋地下道
反而對用路的行人造成更大的困擾
如果因此受罰 那不是用路人的問題
而是政府機關設立了擾民的惡法

今天你說老人是交通的亂源
但是在他們小時候 馬路上根本很少車 他們可以自由使用
不知幾時開始 一堆車子出現了 他們被要求遵守一堆從沒聽過的規定
可是道路還是那條 還是他們小時到老一直走的那一條啊
根本沒有改變過 為何會出現一堆奇怪的規定?
如果你是他們 一定也會覺得很困惑吧?

其次 也許您還沒變老 或是身體健康
不能體會 多走幾步路 甚至只是站著 都會心悸的情形
這樣的情形下 部要說一兩百公尺 就連多找三五十公尺過馬路
其實都是一項重大的挑戰

Friday, September 02, 2011

按摩小費

台灣人對於小費的概念 總是多給的
但是 在許多行業裡 小費 其實才是真正的收入來源
那不是你多給的 而是他應得的

試想一個月只有3000-6000底薪
一天按摩3-5人(再多也沒時間 更沒力氣)
每個人給100 一個月完全不放假 最多也不超過15000
裡面可能還會遇到 只給50 或是20
或是認為那已經包在按摩費用裡面 一毛都不多給的
(按摩店當然賺錢 因為你交的費用 只有一小部分拿來付薪水)

在抱怨按摩師傅面無表情時
請回頭想每個月薪水轉入戶頭後
有人會跑去跟老闆說謝謝嗎?還是都覺得公司壓榨自己?

順便回應後續關於只給50的PO文
如果該做的都做了 卻拿不到應得的100 而只有50的話
你不會主動跟老闆要求拿全薪嗎?
(當然因為按得很不滿意 不願意多給 那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