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14, 2008

FALAFEL

只有一團的佛拉福

一開始接觸一個東西時,是在哪一種語境裡,似乎就會一輩子影響著你對那個東西的觀感。
以前我一直把FALAFEL唸成“發拉費”,而且以為他是猶太人吃的食物,都怪我是在巴黎的瑪黑區(MARAIS,巴黎第三區,猶太人跟同志的大本營,位於右岸,近巴士底)認識它的。在台灣的連鎖店PITA BAR要點餐時,發現不能溝通,回來WIKI一下,才發現原來他是阿拉伯食物,而且真的是唸“佛拉佛(雷)”,怪不得台灣要翻成佛拉福了。
一分最基本的FALAFEL台灣賣98元,大約2.2EURO,不過我的FALAFEL BALL居然只有像台灣賣的干貝酥那樣一塊、沒有好幾球,而且是沒有薯條的,套餐加50元可以享有薯條跟薄荷茶。薯條是厚切連皮,熱呼呼,超好吃。薄荷茶則遜掉了,跟北非喝的完全不一樣,也比不上英國那種加紅茶下去一起煮的,完全沒味道就是。

大大的紐約披薩

這是PITA BAR的連鎖店,XX的聞名的紐約披薩,我忘記名字了,就開在隔壁而已(台大辛亥路後門),五月會開安和店。基本款啥都沒有的是75元,加料95起。本來以為一片吃不飽,沒想到跟碳酸飲料一起吃,超飽的啦。我覺得口味不錯,本來怕會跟COSTCO一樣難吃,不過美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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