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0, 2007

DCD (Dual Currency Deposit) 雙貨幣高利定存

DCD(Dual Currency Deposit),中文翻成雙外幣高利定存,所謂的高利,就是年化報酬率可以高達25%的商品,足足比一般台幣定存高10倍,也比美金定存高5倍,紐澳幣定存高4倍。不過台幣沒有意義,因為他是雙外幣,所以並不能使用台幣操作,目前台灣大多推出以美元為基準貨幣的商品。
所謂基準,就是持有現貨的貨幣,賣出此貨幣的買權,獲取權利金,依照可能發生的機率、承擔被轉換的風險,而有高低不同的權利金,所以DCD是一種外幣選擇權商品。所謂的選擇權是一種權利,是有時效性的,在一定時間內不執行即告消滅,不像股票、基金之類的東西可以一直擺著。既然是權利,就可以選擇執行,執行方式就是在約定時間內可以按約定價格購買,不管現貨的價格有多高、都必須要依照契約價格賣出;相對的如果現貨價格比約定低,當然權利擁有者不會願意用約定的高價購買,那麼權利一但到期就自動失效,就不能執行了。
聽起來很複雜嗎?只要記得一個概念,做DCD,手上持有的是相對弱勢的貨幣。比如我手上擁有一萬美金,我做美澳幣的DCD,如果澳幣持續升值,美金貶值,那麼買權不會被執行,從頭到尾我手上擁有的都是美金;相對來講,如果今天澳幣走弱,對方就會執行買權,用澳幣把我的美金買走,我手上持有外幣就變成澳幣了。走弱的貨幣就會變成我們持有的貨幣,不管幣別怎樣轉換,權利金都是依照原本的年化利率算給我們。
利率的高低取決於風險,越高的風險當然會有越高的收益,風險則是依照契約長短跟幣別的強弱而定,越長的契約期不確定因素越多,收取的權利金也會越高,這就是選擇權的時間價值。
通常操作時,我們會採用價外的方式進行,也就是契約本身只存有時間價值、當下並不具有被執行的價值,因為通常我們並不願意自己的貨幣被轉換成其他貨幣,只是想要繼續持有,賺取比定存高的報酬。如果客戶不介意持有另外一種貨幣,或是本來就打算換成另外一種貨幣,那麼可以採取價平(等同市價)的操作模式,則會被執行轉換,同時也賺到一筆高額的權利金。
一般人可能比較少會運用到DCD這種金融商品,不過許多外商銀行本身並不做外幣的定存,都是做DCD獲取高利,並且是兩種幣別對作,不管如何被轉換,都可以持有相同數量的相同貨幣,賺取更多權利金,而且因為對每種外幣都有需求,所以根本不必擔心匯率的損失。
這樣講不知道清不清楚,最近正在練習如何把習慣的專有名詞拿掉,用淺顯易懂的話語讓朋友了解些金融概念。

1 comment:

Unknown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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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諸事順心-愉快! ^_____^雞肉撈麵,就是前田一丁泡麵經過特殊醬汁製作的乾麵